马尼拉,菲律宾——最高法院在周一公布的一项裁决中表示,Maynilad水务公司和马尼拉水务公司是公用事业公司,被禁止将企业所得税作为运营费用转嫁给消费者。
菲律宾最高法院在一份长达102页的裁决书中写道:“考虑到马尼拉水务公司和Maynilad公司运营着自来水厂和污水处理系统,它们属于公共事业,被明确禁止将企业所得税作为运营费用转嫁给消费者。”这份裁决书由高级助理法官马里克·莱昂南(Marvic Leonen)撰写。
它引用了2002年最高法院对菲律宾共和国诉美拉科的一项裁决,称向消费者收取与公众服务或利益无关的公用事业费用是“不合理和不公平的”。
最高法院补充说,水特许经营商受到12%净回报率限制的约束。
12%的回收率是根据《共和国法》第6234条或《都市水及污水处理系统建立法》规定的。
然而,最高法院表示,马尼拉水务公司和Maynilad公司转嫁给消费者的所得税可能不再被追回,因为退款的权利“早已规定”。
最高法院解释说,必须在国家水资源委员会(NWRB)生效后30天内提高竞争性水费。
但没有任何案件被提交给NWRB,不像Meralco的案件,因为价格首先在能源监管委员会提出异议,所以获得了退款。
“这里没有采取这种行政追索,因为当事各方首先涉及本院的管辖权,而没有向海洋资源局提出异议。因此,本院没有司法管辖权命令调整在过去调整基准后所改变的利率。”
包括巴扬穆纳**内里·j·科尔梅纳雷斯和执行副总裁卡洛斯·伊萨加尼·t·萨拉特在内的请愿者对最高法院的决定表达了复杂的情绪。
在一份声明中,他们说:“最高法院宣布Maynilad和马尼拉水务公司为公共事业,因此禁止向消费者收取所得税,并禁止超过12%的回报率上限,这是人民的胜利……然而,巴扬穆纳感到沮丧的是,该决定不允许退还为特许经营者缴纳的所得税和提高税率。”=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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